众所周知,“四象”乃是易学领域中的一个关键概念。在《周易·系辞》之中,有两处论及“四象”。其一为那广为传颂的“是故《易》有太极,是生两仪,两仪生四象,四象生八卦,八卦定吉凶,吉凶生大业。”其二为在其后相距不远之处,所云:“《易》有四象,所以示也。”
关于“四象”的含义应作何理解,后人给出了诸多阐释,长期以来一直存在着相异的见解。相对主流的观点,是以揲蓍成卦的七、八、九、六这四个数字,以及与之相对应的少阳、少阴、老阳、老阴视作“四象”。例如南宋理学巨擘朱熹曾言:“四象者,次为二画以分太(老)少“,“四象,谓阴阳老少。
南北朝至隋时的知名学者何妥(何氏),以《周易·系辞》的原文来解“四象”:
在《周易·系辞》中,“《易》有四象,所以示也”句之前,是这样一句话:“是故天生神物,圣人则之;天地变化,圣人效之;天垂象,见吉凶,圣人象之;河出图,洛出书,圣人则之。”
何氏认为,所谓“四象”,一是指“天生神物,圣人则之”;二是指“天地变化,圣人效之”;三是指“天垂象,见吉凶,圣人象之”;四是指“河出图,洛出书,圣人则之”
其余还有据孔颖达《周易正义》载,“庄氏云:四象,谓六十四卦之中,有实象、有假象、有义象、有用象,为四象也。”
北宋理学大家张载根据《周易·系辞》中的这句话:“是故吉凶者,失得之象也;悔吝者,忧虞之象也;变化者,进退之象也;刚柔者,昼夜之象也。”
而提炼概括出:“吉凶、变化、悔吝、刚柔,易之四象也!”
关于四象,至今没有统一的结论,我仅提出以上这五种观点,供广大网友探讨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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